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办学宗旨
    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与教官为主导,以质量为根本。意在帮助有自控能力差、早恋、叛逆、奢侈消费、厌学逃学、离家出走、暴力倾向、心理人格异常、与家长老师沟通困难、亲情冷漠、自理能力欠缺、社会适应不良、情绪障碍、结交不良社会朋友等不良行为习惯的青少年从一个不懂生活、不懂学习、不懂回报、不懂责任、没有自信、没有理想、没有人生目标的边缘青少年在迷失人生中找回自我,激发其责任心、进取心、爱心,培养其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先求“成人”,再求“成才”。通过阶段性教育转化与军事化行为训练,使其健康正常地回到母校或步入社会,并成为优秀的学生或社会人。
第二条  报名对象要求
    1.无严重犯罪(如杀人、抢劫、纵火等)记录。
    2.18岁以上的青年有轻微犯罪史但已经被证明改邪归正,尚存一些不足以伤害社会或他人的陋习或个人偶然的极端行为。 
    3.无家族遗传病或传染病。
    4.无精神疾患或严重的心理疾患(轻度心理疾患、精神疾患处于恢复期须视具体情况,经省级大医院精神科相关专家诊断鉴定是否适合入学)。
    5.非智障或身体重度残疾。
    6.能独立上学或基本生活能基本自理。
第三条  报名须知
    1.报名时家长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特殊情况,还需携带学生或学员本人的身份证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等;未成年人监护人或成年人亲属均需交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
    2.新生入校,大件衣服(冬季需要穿的外衣、毛线衣裤、棉衣等)、内衣裤自备,其余日常生活用品均由学校提供。
    3.学生的医疗费:感冒等小病由学校医务室负责;凡需要去医院检查的疾病费用以及其陪护、交通等费用均由家长负担;意外伤害除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家长负担;学生的医疗及其相关费用从学生备用金中开支,备用金不足的,在学生结业离校时由签约家长或亲属与学校按实结算缴付。
    4.学生入学前,其签约家长或亲属必须一次性缴清所约定的学费、杂费(生活费、住宿费、训练服装费、基本日用品费),并预交一定额度的备用金(用于学生疾病检查、日常急需品购买等的处理)。
    5.入学后,每周三、四我们会将孩子在校生活情况通过视频照片发给家长。第一阶段(来校一至两个月)新生班允许孩子通过信件和家长进行沟通,第二个阶段(第二至三个月)特训班允许孩子申请和家长通一到两次电话,第三阶段(第三个月之后)成长班允许孩子申请家长过来看望。
第四条  入学流程
    1. 家长来校考察,了解学校情况;
    2. 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含家庭基本情况);
    3. 签订入学合同(《转化教育委托合同书》);
    4. 缴纳全部约定费用;
    5. 新生报到注册,正式入学,安排食宿,编班上课、参加训练。
第五条  了解学校概况,学习规章制度
    1.新生必须在报名入校后认真阅读《学校学生(学员)管理条例》,学习了解学校常规纪律、各项管理制度和基本管理要求。
    2.家长或家属要谨慎择校。凡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要求退学的,概不退还学费;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的,签订《委托方要求终止委托合同协议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第六条  其他相关规定
    1.家长探望子女需提前与校方协商。
    2.教育转化期未满,要求提前离校的学生,其家长须提前一个星期与学校协商,并签订《委托方要求终止委托合同协议书》,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3.教育转化期期限已满的学生(学员),学校视其实际情况,与家长商定给予按时结业或者降级延长教育转化期。按期结业的学员由其家长或家属与学校签订《教育转化结业离校协议书》后接回;对延长教育转化期的学生(学员),根据其具体情况,由其家长或家属与学校协定缴纳一定的基本费用。